要防止債務人脫產,是要做保全程序,就是假扣押程序。
基本上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去處分他的財產,
除非他是一個處於”將受強制執行”的人(就是已經判決確定,要被查封拍賣財產的人),
他的處分財產,才會有刑責問題。
債務人有無脫產?
1)首先要看他名下的不動產,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調土地及建物謄本,就可知有無過戶給他人
2)車輛過戶,則在監理站有登記
3)至於存款帳戶,因為銀行法有規定,銀行有保密義務,故其流動,您是查不到的,但即使查到,如已過戶,那也來不及了!
除非他有涉及刑案(如詐欺等-跳票脫產就算詐欺),這樣的話,警察就會受理報案了。
建議您,最好對他已知的財產(尤其是不動產)及帳戶,去法院民事執行處遞狀,聲請假扣押,才可以確保不被預防脫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