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洲債務催收-徵信案例-離婚、抓姦

夫簽約照樣出軌被抓猴 賠妻116萬

王姓男子被妻子發現和女子過從甚密,雙方簽下嚴格的婚姻忠誠條 約,約定王男不能和女性有親吻摟抱等不當肢體接觸,也不能被拍到上賓館,否則需支付200萬元,結果王男又被妻子拍到與女子共赴旅館等親密照11張,還被 逮到留宿女子住處、相偕泡湯等曖昧情事,高等法院昨判王男需支付妻子違約金共116萬元。

判決指出,經營汽車保養廠的王男和妻子7年前結婚,婚後育有2名子女,王妻懷疑丈夫出軌,100年10月和丈夫簽訂婚姻忠誠契約,約定不能欺騙、不得和異性有不當肢體接觸、薪水要交給妻子保管、違約需支付200萬元、離婚後女兒撫養權歸妻子。

徹夜未歸每次罰5千
103年4月,王妻再與丈夫簽訂協議書,約定王男每月須給妻子5萬元零用金,另須替妻子支付車貸,如徹夜未歸,每次須賠償妻子5千元。

簽訂協議書不久,王妻發現丈夫和女子有不當肢體接觸,包括依偎在王男胸前、兩人臉頰緊靠,狀甚親密,王妻還掌握丈夫與女子開車進摩鐵的照片,王妻甚至發現丈夫多次留宿女子住處,兩人更有出遊、摟抱、牽手等行為,王妻依協議書向丈夫求償280萬元。

高等法院認定王妻求償金額過高,僅判王男違反婚姻忠誠契約部分賠償80萬元,另王男須支付積欠妻子的零用金、車貸等36萬元,共116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;王妻也對該名女子侵害其配偶權益,求償50萬元,一審判女子賠王妻20萬元,可上訴。

2016-03-29 自由時報